一、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开户及申报流程
企业首次办理跨境人民币业务,应当选择一家境内结算银行作为其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主报告银行并填写企业信息登记表,应向其境内结算银行提供企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海关编码、税务登记号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等信息,由其主办银行负责在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中激活该企业信息,具体参考文件见附件1-6。
二、企业贸易外汇业务办理流程
目前,中国居民需要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日常经济活动主要有四类:一是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涉外收付款项;二是涉外金融资产与负债投资,主要包括实体企业及不动产投资、资本市场证券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贷款、存款等;三是与国际贸易相关的贸易信贷及银行融资等;四是涉外银行卡刷卡交易(海外华人华侨不需要进行中国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我国个人和各类非银行机构通过境内银行办理的涉外收付款需要通过经办银行办理申报。外汇局同时接受纸质与电子两种申报方式,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7。
企业贸易外汇收支包括:从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收回的出口货款,向境外、境内保税监管区域支付的进口货款;从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收回的出口货款,向离岸账户、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支付的进口货款;深加工结转项下境内收付款;转口贸易项下收付款;其他与贸易相关的收付款。
结售汇业务是指银行为客户因自身经营活动需要办理的人民币与外汇之间的兑换业务,包括结汇、售汇,即期与远期。外汇局根据非现场或现场核查结果,结合企业遵守外汇管理规定等情况,将企业分成A、B、C三类(具体划分标准详见《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2]38号)。单就经常项目项下结售汇业务本身而言,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完善真实性审核的通知》(汇发[2016]7号)规定:简化A类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入管理,A类企业外汇收入暂不入待核查账户(不含退汇及离岸转手买卖收汇),可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B类企业收汇需审核出口合同、出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境货物备案清单,并在监测系统核注企业相应可收汇额度(企业用户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用服务平台访问监测系统,具体访问地址为:http://asone.safesvc.gov.cn/asone);C类企业收汇需逐笔凭外汇局开具的《货物贸易外汇业务登记表》办理。因此对大多数进出口企业尤其是A类企业经常项目的真实、合法交易,银行办理外汇业务速度是比较快捷的。对B、C类企业的贸易外汇收支,在单证审核、业务类型及办理程序、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审慎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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