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占我国企业数量90%以上。然而,正是占比这么大的中小企业,其在现实中融资难、融资贵却成为一个普遍性问题,而这也在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和创新。究其原因主要还在于我国的融资渠道太过单一了。
我们都知道我国的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来融资的,而银行的高门槛、高标准使得大多数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极低。针对这个问题国家也是想了很多的办法,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早在2012年国家就在天津、上海等地开展了商业保理的试点工作。而这次的试点工作也非常的成功,针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商业保理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工具,以债权人转让应收账款为前提,集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管理及坏账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盘活了企业不断上升的应收账款存量,有效解决了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不过随着商业保理的高速发展也出现了相应的问题,比如国内信用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拖欠账款、“三角债” 现象十分严重,甚至买卖双方联合起来骗取保理商的贷款也时有发生。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还是在于我国的商业保理缺少明确的监管主体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
当然了发现问题我们就要解决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家做出了相应的对策。目前我国的
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职责由商务委转隶到银保监会,在正式移交之前会对商业保理进行摸底排查,排查结束之后会对商业保理进行整顿,到时候会将一些不合规的企业剔除出去。而且等到商业保理正式由银保监会监管以后,其监管力度会越来越严的,到时候也会出相应的政策法规对商业保理进行约束与保护。